为什么说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

2024-05-19 20:14

1. 为什么说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

物权的核心特征是处分权,是一种支配能力,具有排他效力,也就是说具有对世性,能够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但是抵押合同具有相对性,抵押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仅仅针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人,仅仅针对相对方,债权具有相对性。法律分析因此,抵押合同设定的义务属于债权,抵押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只能向合同相对人主张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之一就是,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具有排他性,债权仅仅能向权利义务相对方主张,所以抵押合同作为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相对方的合同,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属于债权,但是抵押权经过公示具有对世效力,属于物权。另外,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所以抵押权当然是物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所以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另外想指出的是,说抵押合同属于债权是不严谨的,抵押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对于合同相对方来说,属于一种债权,需要向特定的相对方履行,因此,这就是为什么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的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为什么说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

2. 抵押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法律分析:债权。物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物权关系的合同。债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合同。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的最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是影响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关系,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给付货款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均为债权请求权。物权关系未因合同生效而变更,即使合同目的实现的最终结果是物权变动。抵押权虽为物权,但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并未因此设立,仅仅只是产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对人设立抵押权的债权请求权。故抵押合同为债权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3. 抵押合同是债权合同还是物权合同

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签订抵押合同并不一定代表抵押权就设立了,不动产还需要办理登记才能设立。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当事人之间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并且签订的书面的抵押合同。二、抵押权的类型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二)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三)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四)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最高额抵押具有下列特征:      1、抵押担保的是将来的债权,现在尚未发生;      2、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确定,但设有最高额限制,最高额限制并非债权的实际最高额;      3、实际发生的债权是连续的、不确定的,即债权人不规定对方实际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数额;      4、债权人只可以对抵押财产行使最高限额内的优先受偿权;      5、最高额抵押只需一次登记即可设置。      我国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借款合同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五)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采用此种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业,可以是企业的担保能力集中。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可将其合法财产一并抵押。      (六)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点是在数个抵押物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其中一个抵押权实现,其他财产上的所有抵押权均消灭。三、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当事人之间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并且签订的书面的抵押合同。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抵押合同是债权合同还是物权合同

4. 抵押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债权。物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物权关系的合同。债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合同。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的最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是影响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关系,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给付货款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均为债权请求权。物权关系未因合同生效而变更,即使合同目的实现的最终结果是物权变动。抵押权虽为物权,但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并未因此设立,仅仅只是产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对人设立抵押权的债权请求权。故抵押合同为债权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5. 抵押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法律分析:债权。物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物权关系的合同。债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合同。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的最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是影响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关系,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给付货款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均为债权请求权。物权关系未因合同生效而变更,即使合同目的实现的最终结果是物权变动。抵押权虽为物权,但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并未因此设立,仅仅只是产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对人设立抵押权的债权请求权。故抵押合同为债权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6. 抵押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法律分析:债权。物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物权关系的合同。债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合同。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的最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是影响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关系,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给付货款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均为债权请求权。物权关系未因合同生效而变更,即使合同目的实现的最终结果是物权变动。抵押权虽为物权,但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并未因此设立,仅仅只是产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对人设立抵押权的债权请求权。故抵押合同为债权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7. 为什么说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

您好,物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物权关系的合同。
债权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合同。
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的最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是影响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
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关系,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给付货款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均为债权请求权。
物权关系未因合同生效而变更,即使合同目的实现的最终结果是物权变动。抵押权虽为物权,但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并未因此设立,仅仅只是产生合同一方要求相对人设立抵押权的债权请求权。故抵押合同为债权合同。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为什么说抵押权属于物权,而抵押合同属于债权

8. 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物权合同,当事人之间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并且签订的书面的抵押合同。
一、抵押权的类型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二)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三)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四)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最高额抵押具有下列特征:
1、抵押担保的是将来的债权,现在尚未发生;
2、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确定,但设有最高额限制,最高额限制并非债权的实际最高额;
3、实际发生的债权是连续的、不确定的,即债权人不规定对方实际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数额;
4、债权人只可以对抵押财产行使最高限额内的优先受偿权;
5、最高额抵押只需一次登记即可设置。
我国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借款合同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五)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采用此种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业,可以是企业的担保能力集中。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可将其合法财产一并抵押。
(六)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点是在数个抵押物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其中一个抵押权实现,其他财产上的所有抵押权均消灭。
二、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